到“十三五”末,我国在运核电装机容量将达到5800万千瓦,在建机组达到3000万千瓦以上,机组总数达到世界第二。
3月23日,环保部(国家核安全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等部委联合发布《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及2025年远景目标》(以下简称《规划》),总结统筹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我国在建核电机组20台,在建核电机组数量世界第一,“十三五”时期,我国核电仍将进一步发展。
内陆核电是否会启动,一直是业内关注的话题。对此,国家能源局核电司副司长史立山在回答《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提问时说:“中国对内陆核电的建设是非常重视的,充分听取社会意见,专家意见,对内陆核电的建设现在没有时间表,中国的沿海有充足的资源。”
深入论证内陆核电相关工作
根据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到2020年,运行核电装机达到5800万千瓦,在建容量达到3000万千瓦以上。
在加快发展非化石能源的要求下,核电成为了社会关注的重点,同时,经历了30多年的沿海核电快速发展后,何时启动内陆核电建设成为关注的焦点。
史立山解释,就技术而言,内陆核电并没有什么特殊性,它与沿海核电的安全要求、技术管理都是一样,之所以现在一些地方对内陆核电有一些担忧,主要是担心内陆核电一旦发生事故带来的影响可能比沿海要大。但是,核电技术在不断进步,今天的核电技术与30年前所建设机组的水平、技术的成熟度完全不一样,从现在中国的技术、管理来看,发生事故是完全可以控制的。
那么,何时会真正启动内陆核电,是否已有计划呢?
今年3月,《河北省“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文件提到,安全高效发展核电,建设沧州海兴核电和核燃料产业园,谋划推进承德长河、唐山冀东等内陆核电,开展核小堆供热示范工程。
史立山强调,中国对内陆核电的建设非常重视,会充分听取社会意见,专家意见,内陆核电的建设现在没有时间表,中国的沿海有充足的资源。所以优先推进沿海地区核电的建设,深入论证内陆核电的技术特点和管理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前期工作。
“随着技术的进步、经济的发展,大家认识的不断完善,今后有的是时间、空间来讨论未来核电发展包括内陆核电发展的问题。”史立山说。
我国核电机组将居世界第二
我国是核能核技术利用大国。现有36台运行核电机组、20台在建核电机组,在建核电机组数量世界第一。按照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到“十三五”末,我国核电机组总数达到世界第二。
但是,随着核电快速发展,乏燃料处理和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正面临着重要挑战。
环保部有关负责人称,核电厂运行产生的乏燃料和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是影响我国核电发展的重要问题。其中,我国核电厂乏燃料贮存安全、稳定,但是部分核电厂乏燃料在堆贮存能力紧张,外运需求急迫;“十二五”时期在全行业共同努力下,我国放射性废物治理取得积极进展,由于多方面原因,目前,我国仍有部分放射性废物尚未得到最终处置,主要原因是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能力不足,与核工业发展速度不相适应。
为此,《规划》在目标中指出,2020年,在放射性污染防治水平提高方面,早期核设施退役取得明显成效,基本消除历史遗留中低放废物安全风险,形成与我国核工业发展相适应的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能力。基本完成2010年前关停的铀矿山的退役治理和环境恢复工作,全面完成重点地区历史遗留铀地质勘探设施的环境治理。
同时,《规划》在具体措施中指出,推进乏燃料安全贮存和处理。依法明确核电厂乏燃料近堆干法贮存设施的安全审评要求,加快乏燃料离堆贮存能力建设。
推动核电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发布实施《中低水平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置场规划》,开展5座中低放固体废物处置场选址、建设;加快高放废物处置研究。开工建设高放废物地质处置地下实验室,完成2~3个地质处置场重点候选场址的筛选。
此外,《规划》在2025年远景目标中要求,放射性废物及时得到安全处理处置。(作者:李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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